「你是I人還是E人?」來自韓國的16型人格測試MBTI紅到台灣,除了當成自我性格剖析、認識新朋友的熱場話題之外,部分公司也開始嘗試使用MBTI的測驗結果作為篩選求職者的工具。有面試官在面試時詢問:「你的MBTI是什麼?」或是要求求職者在履歷上填寫自己的MBTI,引發到底哪一種MBTI類型最受企業歡迎的討論。
其實業主在面試時詢問MBTI,是有可能違法的。《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禁止雇主在招募或僱用員工時,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根據《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1-1條,所謂的隱私資料,包含三種類別,第一種是生理資訊,例如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第二種是心理資訊,例如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第三種則是個人生活資訊,例如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違反此規定的雇主,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過去曾經有雇主在面試時詢問生辰八字、星座,遭台北市勞動局認定與職務無關而被裁罰6萬元。目前勞動主管機關雖然還沒有針對詢問MBTI做出具體認定,但MBTI屬於一種心理測驗,在求職者不同意提供的情況下,如果雇主無法說明MBTI與求職者應徵的職務有正當合理之關聯時,仍要求求職者提供MBTI,就有可能落入就業服務法所禁止的違法範圍。
「J人優先,謝絕P人」,如果雇主因為某個求職者是特定的MBIT而決定不錄取,也有可能會構成《就業服務法》禁止的就業歧視,《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違法之雇主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目前MBIT雖然尚未納入法條明文規定,但MBTI的性質與星座、血型類似,都常被用於分析個性、判斷契合程度,因此未來若有雇主明確表明不雇用特定的MBTI類型,不能排除主管機關或法院也會做出相同的解釋。
雇主在面試時若想詢問MBTI相關問題,一定要小心勿踩違法紅線,甚至連面試後的「閒聊」也要留意。曾經有案例是雇主主張是想對求職者有更深入的了解,而詢問血型、星座等較私人之問題,且雇主也事先說明只是閒聊、可以不用回答、不會成為篩選的標準,是求職者太想要這份工作,都很樂意回答。法院認為,如果雇主覺得求職者是因為想要工作而回答,顯然求職者也會認為這些私人問題都是面試問題的一部分,而且會被當成篩選標準,法院因此認定雇主仍構成就業歧視。
MBTI測驗雖然流行,在面試時卻可能引發侵犯求職者隱私,甚至是就業歧視的問題。為了避免徵不到人才又破財,一定要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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