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于1月6日三读通过「外送员权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下称专法),立法目的在于响应平台经济下「外送员、消费者、合作商家、平台业者」四方关系长期失衡:外送员面临报酬计算不透明、停权或解约争议、职灾风险与申诉救济不足;合作商家常处于弱势议约地位,费用抽成、货款结算、终止合作与扣款等条款形成信息落差;消费者可能因服务与争议处理机制不明而受影响。专法主管机关为劳动部,将于总统公布后 6 个月施行,作为业者调整营运模式的过渡期。
专法修订重点,主要为「保障外送员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商家权益」三个面向。在外送员的部分,对报酬设下底线,使每笔订单基本报酬不得低于一定数额,并要求平台提供报酬明细以利核对;平台并应对成立契约之外送员投保团体伤害保险及责任保险,并处理连续未接单等情形的投保调整;针对常见的外送员停权、终止契约与争议处理,则要求平台建立申诉制度,若因违规终止契约,须设独立处理小组,并禁止因申诉而为不利对待。
强化消费者权益,重点在于提升信息透明、交易安全与争议救济保障。明定消费者定型化契约之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避免外送平台业者设置免责、责任不明或限制退费等不公平条款,促进契约合理性;并要求平台保存完整交易、退费与申诉纪录,于消费争议发生时依法提供行政机关,以提升处理效能。同时,透过要求平台对外送员实施食品卫生与交通安全教育训练及管理,降低风险,确保服务质量与消费安全。
在合作商家面向,明定订定外送合作契约模板,并要求平台清楚揭露抽成费用、货款结算、契约终止与争议处理机制,同时保存交易与争议处理纪录,以提升金流与营运透明度、降低任意扣款或片面终止合作风险。
对平台业者而言,于专法施行前所应注意者,包含调整派单与计酬逻辑、完成保险投保与上线前控管并把保险、申诉、停权或终止等高风险条款纳入定型化契约与内规一致化、建立申诉机制与案件留痕。合作商家则应提早检视现行合约中的抽成、货款结算、终止等关键条款,并保存对帐与交易纪录,以利日后争议举证。企业越早完成制度化与纪录化,越能降低法遵与商誉风险。
数据源:劳动部新闻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