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时报_名家评论】AI太聪明 著作权不保护?

2020-02-05

南韩棋王李世乭日前决定退休了。时光回溯到3年多前,棋王与人工智能AlphaGo大战五回合,AlphaGo以4:1大胜,让世人惊艳人工智能的「思考」功力。2019年初,IBM研发的Project Debater挑战国际辩论赛冠军选手,人类在这场比赛扳回一城,但AI也展现出惊人的文字或语言的组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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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棋王李世乭日前决定退休了。时光回溯到3年多前,棋王与人工智能AlphaGo大战五回合,AlphaGo以4:1大胜,让世人惊艳人工智能的「思考」功力。2019年初,IBM研发的Project Debater挑战国际辩论赛冠军选手,人类在这场比赛扳回一城,但AI也展现出惊人的文字或语言的组织能力。

除了下棋和辩论,AI也开始画画和写作。在「下一个林布兰(The Next Rembrandt)」计划中,AI重现300年前荷兰大师的画风。OpenAI推出的自动写作模型GPT2,可以利用人类提供的一小段文字,自动「创作」出一篇文章。

但是问题来了,当AI也会自己创作,创作成果的著作权又该归谁享有呢?8年前,因为抢了摄影师的照相机来自拍,Naruto这只猕猴成了全世界最知名的猴子,甚至有动物保护团体跳出来主张猴子自拍照是Naruto的作品,应由Naruto享有著作权。

不过,美国著作权局及法院均认为动物不能享有著作权法上的权利,只有「人」的创作才有著作权。

那么AI的创作算是「人」的创作吗?台湾智慧财产局认为,AI并非自然人或法人,其创作完成之智慧成果,非属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无法享有著作权﹔如所创作之音乐仅是机器或系统透过自动运算方式所产生的结果,并无人类「原创性」及「创作性」的投入,则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若机器或系统仅是创作者之工具,创作完成之作品仍有作者「原创性」及「创作性」的投入,而非单纯机器或系统产生之成果,该作品则受著作权法保护。

换言之,越聪明、越不用听人类指挥的AI所「创作」的作品,越有可能被认为不是「人」的创作而不受著作权保护。

AI产生的成果,通常是由AI的使用者先提供素材(关键词或指令)给AI,再由AI进行演算或「创作」。AI使用者投入资源所产出的最终成果,如果不能享有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的保护,该如何确保或保障AI使用者愿意继续投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19年4月一则判决中点出这个疑问。

同样地,北京互联网法院也是认为由自然人创作完成是著作权法上作品的必要条件。但判决中提到,虽然AI自动产生的分析报告不构成作品,但不意味着可以被公众自由使用。分析报告是软件用户通过付费使用进行投入,基于自身需求设置关键词所生成,因此软件用户具有进一步使用、传播分析报告的动力和预期。如果不赋予投入者一定的权益保护,将不利于对投入成果的传播,无法发挥其效用。因此,软件用户虽不能以作者的身份在分析报告上署名,但是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软件用户可以采用合理方式表明其享有相关权益。不过,究竟有哪些合理方式可以表彰AI创作的权益,判决中并无说明。

美国专利商标局也意识到AI技术的快速发展可能会冲击现有智慧财产保护法制,在2019年10月30日提出了13个问题,公开征求大众对AI智财权保护的意见,包括:AI算法产生的成果中若没有任何由人类贡献的创作内容,是否符合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如果一定要有人为参与,何种方式的参与可以让参与者成为作者﹔AI产生的成果侵害他人著作权时,该由谁负责﹔目前的法规有无需要进行任何调整以平衡各种智慧财权对AI的保护等等。

随着AI越来越聪明,越来越能自主运作,现有以人为参与为主的法制设计可能会受到挑战。时间快转到50年后,AI律师与人类律师在法庭中辩论,AI也是人,应与人类享有同等权利。你希望谁赢?

(本文发表于2020.02.05工商时报_名家评论专栏 https://view.ctee.com.tw/legal/14226.html  )

**另随文附上作者苏佑伦律师接受FM97.5电台专访-「AI与猴子谁有著作权?」录音档  (请点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