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6 美國新法案”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規定: 外籍投資於”關鍵性技術”交易者,於交割前必須向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申報

2018-11-06

美國財政部通過”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延伸而出的交易審查規定 (下簡稱”審查規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實行。 如您近期有投資以上相關美國產業, 或是未來打算投資以上產業, 而有是否需申報及如何申報之疑慮時,請與本所聯繫. 讓我們協助您遵循相關之審查規定, 避免誤觸美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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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財政部通過”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延伸而出的交易審查規定 (下簡稱”審查規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實行。

此項審查規定明文要求外籍投資於”關鍵性技術”交易,於交割45日前, 交易雙方需向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 (下簡稱”CFIUS”) 申報.  CFIUS會審查此交易,並作成核准交易或提出更多審查要求.  若雙方未遵守此項審查規定, 交易雙方可能面臨民事懲罰金, 最高可達違規交易之總金額。

前述”關鍵性技術”共達27項,以下為常見領域:

  • 航空飛行器製造
  • 航空飛行器引擎/組件製造
  • 鋁類物質初期精煉/生產
  • 鋁類物質冶煉/合金
  • 電腦記憶體及相關設備製造
  • 電腦製造
  • 鏡片製造
  • 非生物之化學成分製造
  • 電信傳播/無線通訊設備製造
  • 奈米科技研發
  • 生物科技研發
  • 半導體相關設備製造
  • 半導體機械製造
  • 電話設備製造

如您近期有投資以上相關美國產業, 或是未來打算投資以上產業, 而有是否需申報及如何申報之疑慮時,請與本所聯繫.  讓我們協助您遵循相關之審查規定, 避免誤觸美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