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25年4月18日三讀通過、總統5月7日公布產業創新條例(下稱「產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主要涉及三大面向:人工智慧及節能減碳納入投資抵減、增加新創募資機會、避免關鍵技術外流。以下就重點說明:
1. 產創條例第10-1條擴大投資抵減適用範圍。除保留智慧機械等項目外,新增人工智慧及節能減碳項目,鼓勵企業導入數位技術並提升應變能力和減碳效率。同時,申請抵減金額上限由新台幣(下同)10億元提高至20億元,施行期間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2. 為促進更多資金投入新創事業,產創條例第23-1條將有限合夥創投事業實收出資額門檻由3億元降至1.5億元。第23-2條則將高風險新創事業設立年限由2年放寬至5年,投資金額門檻由100萬元降至50萬元。
3. 為避免關鍵技術外流,產創條例第22條要求公司從事一定金額以上的國外投資,應事前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第67-3條則規定未經核准實行投資的公司者,將面臨5萬至100萬元罰鍰。
經濟部將會同財政部於6個月內完成相關子辦法的訂定,包括人工智慧及節能減碳項目適用範圍、投資新創事業相關規定、國家重點發展產業適用範圍等事項。
參考資料
全國法規資料庫:增訂並修正產業創新條例條文 https://law.moj.gov.tw/News/NewsDetail.aspx?msgid=191371
經濟部:產創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協助產業導入人工智慧、節能減碳及獎勵投資新創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119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