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产业创新条例」

2025-05-27

立法院2025年4月18日三读通过、总统5月7日公布产业创新条例(下称「产创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主要涉及三大面向:人工智能及节能减碳纳入投资抵减、增加新创募资机会、避免关键技术外流。以下就重点说明: 1. 产创条例第10-1条扩大投资抵减适用范围。除保留智能机械等项目外,新增人工智能及节能减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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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025年4月18日三读通过、总统5月7日公布产业创新条例(下称「产创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主要涉及三大面向:人工智能及节能减碳纳入投资抵减、增加新创募资机会、避免关键技术外流。以下就重点说明:

1. 产创条例第10-1条扩大投资抵减适用范围。除保留智能机械等项目外,新增人工智能及节能减碳项目,鼓励企业导入数字技术并提升应变能力和减碳效率。同时,申请抵减金额上限由新台币(下同)10亿元提高至20亿元,施行期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2. 为促进更多资金投入新创事业,产创条例第23-1条将有限合伙创投事业实收出资额门坎由3亿元降至1.5亿元。第23-2条则将高风险新创事业设立年限由2年放宽至5年,投资金额门坎由100万元降至50万元。

3. 为避免关键技术外流,产创条例第22条要求公司从事一定金额以上的国外投资,应事前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第67-3条则规定未经核准实行投资的公司者,将面临5万至100万元罚款。

 

经济部将会同财政部于6个月内完成相关子办法的订定,包括人工智能及节能减碳项目适用范围、投资新创事业相关规定、国家重点发展产业适用范围等事项。

 

 

参考数据

全国法规数据库:增订并修正产业创新条例条文https://law.moj.gov.tw/News/NewsDetail.aspx?msgid=191371

经济部:产创条例修正案三读通过 协助产业导入人工智能、节能减碳及奖励投资新创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119084